作者:孔剑锋
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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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实践教学科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鼓励师生共同努力打造优秀成果,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有所建树和创新,出现更多精品,取得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项,推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学校拟一批培育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数量 学校计划在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20项、在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团队中遴选10项,共30项进行立项培育,毕业生数超过500人的学院限报3项,其余学院限报2项。其中2019届各学院限报1项,2020届不接受团队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应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表》或《盐城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培育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教务处网站“下载汇总-教师文件”下载)。 1.对项目申报人的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三年连续担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2)项目申报人如是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主持人(主要参加人)或国家级科研项目子课题的主持人(主要参加人),且申报的题目是正在进行的省级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该项目的部分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工科专业优先考虑毕业设计。 (4)每个项目申报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5)使用培育经费报销的成果原则上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 2.对申报学生的要求 (1)参与培育项目的学生必须是我校毕业本科生,必须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自主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实践创新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没有出现考试不及格情况。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必须主持过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优秀奖除外)。 (3)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原则上须与申报人申报的题目基本一致,学生应是已参与了教师课题研究并有一定的成果积累,或已就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公开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3.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由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如学院不标明排序,则教务处按默认顺序排名,超出限定数量视为无效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3)学校对已通过评审的项目下达立项通知。 4.项目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5.其他 根据2017届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土木学院可在原申报基础上多申报1项并参加学校评审,外国语学院可在原申报基础上多申报1项并直接立项。 其他如有特殊情况,不符合上述申报条件者,提交学校分管校领导办公会议决定。 三、项目验收要求 1.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以《江苏省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为建设目标,以获高等级奖项为验收依据,原则上要求项目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 2.培育项目如未能获得校级优秀等级,该项目自动取消,已使用经费者原则上必须返还所有使用经费,同时下一年度限制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如能获得省级一等奖和二等奖,下一年度项目所属学院可追加申报项目。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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